2010/11/14

馬政府指示:以後中國人來訪,原本沒有國旗的地方禁止出現國旗


選舉只剩兩個禮拜,陸委會花錢拍了一個愛國旗的廣告 [1],針對中國人受邀來台時,某些台灣單位出現侮辱國旗的自我作踐行為(譬如說,2007年9月11日在台北舉行的亞洲杯女子足球賽,北市府禁止民眾帶國旗進入會場;2008年底中國人陳雲林來訪時,台北市警察竟然強行沒收在街頭拿國旗的民眾手中的國旗甚至逮捕民眾等等不勝枚舉),強調馬政府一貫的政策是不會主動拆旗。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在記者會上[2]這麼說:

『雖然這(愛國旗?)是政府三令五申的政策,可是還是有很多的團體或機關或學校不夠清楚。』

所以賴幸媛說政府要『提醒』台灣人有關馬政府愛國旗的政策,『將來就不要有這些很不合時宜也很不妥當的一些處置。』

賴幸媛接著昭告了馬政府的新指示:

『不管江陳會或任何的會議,政府的政策就是 -- 國.旗.原.本.在.哪.裡,就.在.哪.裡!

非常有創意的造句,聽起來好像是針對那些在中國人來訪時主動拆掉國旗的單位所下的命令,馬政府好像很委屈又很愛國,不是嗎?

可是,面對中國人時會侮辱自己國旗的,好像都跟馬英九有關吧?那些會自己主動把國旗藏起來去舔共的,好像都是認同馬英九的親中人士吧?

事實上,前面提到的2007年北市府的禁旗事件,不正是當時的市長馬英九帶頭下指示的嗎?

要不是馬英九當年以首都市長之尊,堅決地帶領台灣走入『禁旗時代』,接下來這幾年,大大小小自我閹割的禁旗事件,恐怕都不會發生吧?

而他手下那個“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恐怕也不敢在立法院怒指開南大學學生在中國隊伍出現的地方插國旗的舉動是『故意拿國旗來引起紛爭』吧?

政論家林保華 [3] 說:

『現在在中國人面前搬走國旗的,都是邀請中國客人來台灣的國民黨人,而不是台灣的民眾。因此做廣告完全沒有必要,只要馬主席給黨內一個訓示,學老共那樣,誰這樣做就是違反黨紀,對他們“雙規”就可以了,何必浪費納稅人的金錢呢?』

既然馬英九是打開禁旗風氣的禁旗王,之後跟進的又是他手下的人,陸委會這個廣告片,看起來像是 做賊喊抓賊。難不成馬政府在選前突然痛改前非?

台灣人如果這樣認為,恐怕是太小看馬政府的欺世盜名的功力與用心了。

首先,『國旗原本在哪裡就在哪裡』,並沒有說『原本』是多久。如果我明天要去函邀請中國人在一個月後來訪,今天晚上就先去把國旗撤掉,這樣不管邀請時或中國人到達時,國旗都“原本不在那裡”啊!

所以,只要先拆旗再去邀請,甚至於只要在中國人到達之前多早幾天先拆旗,就完全符合這指示。所以這個指示對那些會撤國旗的單位來講跟放屁沒兩樣,根本不具任何效力,充其量也不過三令五申變成四令六申罷了。

但馬政府的用心重點恐怕不只是『做做樣子』。既然說『國旗原本在哪裡就在哪裡』,那想想,馬英九當年下令禁旗的亞洲杯女子足球賽,被馬英九禁止的看台上那些國旗,是“原本”就在看台上的嗎?

不是。國旗是民眾帶去的。

陳雲林來台時,警察在街上公然沒收國旗,想想看,台北街道上“原本”有國旗嗎?

沒有。國旗是民眾帶去的。

中國籃球隊來開南大學比賽,開南學生在賽程中某一天在校園中插滿國旗,因此氣走中國隊。請問,校園裡“原本”就插滿國旗嗎?

沒有。國旗是學生插上的。

這些之前因為國旗而被馬政府禁止、沒收、批判的事例,都是『當初原本沒國旗,中國人來時國人拿國旗出來』的例子。賴幸媛故意在記者會上講『還是有很多的團體或機關或學校不夠清楚』,誤導國人去相信這道新政策是針對那些機關學校。但如前所言,這種指令對他們根本是做做樣子而已。

賴幸媛在記者會中明白指出,政府之所以會下這道新指令,主要正是因為開南大學的學生插旗事件。可是該事件並沒有任何機關學校在中國人面前拆旗啊!有的是愛國學生『在原本沒有國旗的地方』插旗,不是嗎?

而政府竟然因為這個事件,特別訂出一條新政策來。由此可見,馬政府所謂的『國旗原本在哪裡就在哪裡』的新政策,真正的對象應該是那些膽敢違背聖上旨意,在原本沒有國旗的地方拿國旗的人民啊!

這道新政策的目的,顯然是要針對這些人訂定一個制裁的根據:


也就是說,在這之前,馬政府只是在事後對政府單位自己沒收國旗的行為口頭上提出種種藉口來合理化,現在竟更進一步,明目張膽地用行政命令將公家單位未來可能發生的禁旗行為整個『制度化』。以後台灣各機關學校,只要拿著馬政府這道聖旨,以『上級命令』就可以禁止或逮捕在中國人面前拿國旗的國人,不必再多做什麼解釋了。

馬政府這樣做,恐怕是為了陳雲林在今年底的再度來訪,把馬屁早早地先拍好,告訴陳雲林說,馬政府已經下令:在他來訪的時候,全台灣禁止移動國旗,所有的國旗都會乖乖地呆在他們“原本”呆的地方,絕不會跑出來驚擾到他的聖駕。

問題是,現在正是五都大選的緊要關頭啊!馬政府竟敢在這時候公然花納稅錢做廣告對中國交心,難道不怕國人用選票制裁嗎?

難道這個公然輸誠的動作背後有什麼利益交換,而國民黨從這個交易所獲得的利益,將大到足以彌補因輸誠而流失的選票,讓馬政府膽敢這樣做?


[1] 陸委會「捍衛國家主權--國旗篇」宣導短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tm_QN2nJNE

[2] 陸委會國旗廣告 綠批浪費錢-民視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ecCNYTi2s

[3] 國旗在哪裡就在哪裡?林保華
http://lingfengcomment.pixnet.net/blog/post/27534038


3 comments:

躍魚飛鳶 [15/11/10 18:58] said...

原本就在我手裡,看他奈我何?

Anonymous [6/12/10 15:33] said...

「若P則Q」的論述與「若非P則非Q」並非等價。政府的「國旗政策」固有可議之處,但這篇文章的推理亦有誤導之嫌。

Taiwan Echo [2/10/11 00:50] said...

Anon:

重點在:

【賴幸媛在記者會中明白指出,政府之所以會下這道新指令,主要正是因為開南大學的學生插旗事件。可是該事件並沒有任何機關學校在中國人面前拆旗啊!有的是愛國學生『在原本沒有國旗的地方』插旗,不是嗎?】

政策制定本來就要嚴謹,但陸委會定制這條政策,卻讓以後政府『取締人民在沒有國旗的地方插國旗』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