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法律制裁,就沒有社會正義;沒有社會正義,就沒有真正的民主
~~ Taiwan E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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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國六四事件20週年,許多國家以及重視人權的人士都在紀念六四,並譴責中國當年屠殺學生的暴行,以及20年來對其暴行毫無反省更別說追究屠殺兇手的傲慢。
馬英九先生,你在還沒有被台灣人民選為總統之前,每年六四紀念時都跟上述正義人士一樣發表強烈言詞譴責中國在六四的屠殺暴行。請問,為什麼當你從台灣人手中獲得權力而選上了台灣的總統之後,卻立刻換了一張臉,在六四的二十週年,對中共暴行乖乖地連一句譴責都不敢說,反而去讚揚中國對人權問題的態度?
你甚至拿台灣對 228 事件的處理方式來炫耀,說台灣政府過去處理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方式,包括認錯、道歉、建紀念碑等,是「就事論事」,面對家屬「將心比心」,是轉型正義可以考慮的一個模式,可以提供中共參考。(六四談話大不同 日媒直指馬變節)
請問你,一個人或集團犯了罪,不必接受法律制裁,只要有認錯道歉,這樣就叫「正義」?
你是一個法律系畢業生,你曾在美國哈佛大學受教於法律界名師並獲得法律博士,你還擔任過一個國家法治的最高行政首先長「法務部長」。
你花了前半輩子學習法律並實地負責一個國家的「法治」,但你對「正義」的認知,就是殺人的只要道歉、認錯、建紀念碑就可以?什麼時候「道歉、認錯、建碑」可以代替「法律制裁」而成為社會正義?
你知不知道,西方國家對德國納粹在二次大戰的屠殺暴行,不但進行了法律審判以定罪,而且追訴時間沒有限制,一直到最近還有一個潛逃的戰犯被發現並送回德國?
你知不知道,即使在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所犯下的罪行,不但四人幫受到了審判,底下領頭的紅衛兵還有些被判無期徒刑?(六四豈能「平反」了事)
犯罪的就該受審判,有罪的就該受法律制裁,這才是所謂的正義,西方東方都一樣。
但請你看看你們的國民黨!二二八在國民黨政權時發生,史料已經證實蔣介石應該為 228 事件中對台灣人的屠殺負責 (參考資料 1,2,3),連你自己 (馬:228事件 蔣介石有責) 都說蔣介石「當然有責任」。
但請問,對這個台灣歷史上最血腥的 228 事件,你們什麼時候曾追究過法律責任?又有哪一個人曾因 228 受到法律制裁?
228 死了那麼多人,造成那麼多台灣人家破人亡,請問你對 228 的態度是什麼?認錯、道歉、建紀念碑,這就是你對正義的認知?
你不但沒有追究責任與法律制裁,甚至還把屠殺事件的負責人當成偉人一樣膜拜:
你難道不知道,對台灣人而言,把屠殺台灣人的元兇奉為聖人,是再一次刺痛台灣人的傷口,是挑撥族群分裂、分化台灣社會的行為?(一個六年級外省第二代的恐懼:世世代代的綑綁)
你以一個法學博士、前法務部長的身份,沒有對殺人者有任何法律追訴與制裁,甚至還不在乎族群對立與社會兩極化而把他當聖人。請問馬先生,你到底懂什麼轉型正義?
參考資料:
1. 《金恒煒專欄》蔣介石當然是228元凶
2. 蔣介石日記與228責任
3. <李筱峰專欄> 228元兇的歷史課題/教國民黨人讀台灣史之六
4. 六四紀念專文 批判消音 馬反民主始終如一
5. 馬英九的六四感言暴露其反民主反人權本質
6. 當馬英九出賣六四
7. 六四偽君子 保釣冒牌貨
8. 《海兒專欄》馬英九褻瀆「二二八」,姦「六四」的屍
9. 論壇討論:媒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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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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